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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18-07-06   浏览次数:2292次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配套的师资队伍,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3.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审核材料时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岗位计划及汇总表)。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定向岗位为黄河南小学语文岗位,招聘1人。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在编教师90人。(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首页专栏“天桥教育”、天桥区教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 9:00-7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7月13日13:00-7月15日17:00

缴费时间:2018年7月13日14:00-7月16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47.104.16.148/jntqjyj/index.aspx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

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所需材料的照片。每人按学科和岗位分组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多次登录填报,以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最终数据。审核通过后,信息无法更改。各不同分组岗位不能同时兼报。报名网站定时更新通报各学科及岗位分组报名数据,以便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在本人报名信息中予以说明。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技能岗位缴纳专业测试费70元/人,非技能岗位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

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午13:30-15:00

地点:天桥区教育局人事科(无影山东路23号213室)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及缴费的技能岗位应聘人员于

2018年7月19日下午15:00至进入技能测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测试时间及测试相关事宜见报名网站的公告栏;非技能岗位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23日9:00至进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三)招聘岗位的取消和核减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7的比例(达不到1:7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的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我区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为“黄河以南小学语文五组”非定向招聘岗位。

四、考试、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技能学科岗位(英语、音乐、体育、幼教岗位)采取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学科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法。

(一)技能测试(技能学科岗位)

技能测试采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及天桥区教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告。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7的比例(达不到1:7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技能学科岗位在技能测试全部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登录报名网站 http://47.104.16.148/jntqjyj/index.aspx自行查询技能测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笔试资格。取得笔试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天桥教育栏”、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进入笔试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上述网站公布。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全部岗位)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三)进入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审查

1.进入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进入综合考察的资格。取得综合考察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天桥教育栏”、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技能学科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的人员。

非技能学科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

2.进入综合考察人员资格审查

进入范围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综合考察资格。因取消综合考察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

(1)《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

(2)应聘定向招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3)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参加应聘还须提供现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时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将复印件装订。

审查合格通过人员,当场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进入综合考察非技能学科岗位应聘人员缴纳综合考察费70元/人。

(四)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采用答辩、微课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成立专家评委组,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答辩环节成绩占30%,微课环节成绩占7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

综合考察考场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技能学科岗位按照技能测试占35%、笔试占30%、综合考察占35%的比例,应聘非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笔试占30%、综合考察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天桥教育栏”公示,也可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政审、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政审、体检、选岗人选:

1.技能学科岗位,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按照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技能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也相同的,按照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非技能学科岗位,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考察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在政审、体检、选岗阶段,因其弃权或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政审体检

政审体检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政审。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政审、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政审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组,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按应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在政审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天桥教育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八、其他

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5872687

区教育局: 80998128    80998129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局

2018年7月4日

附件1:2018年济南市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汇总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3:2018年天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